貴州163網 163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貴州招聘吧 免費信息發布請將內容發送到郵箱:3534047802@qq.com或者添加QQ號:3534047802 |
2023年黔東南事業單位備考及考試消息群:340338797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精神,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及時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根據《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特邀調解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要求,岑鞏縣人民法院擬公開選聘特邀調解員共同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推動訴源治理走深走實。
一、選聘人數
30名特邀調解員。
二、崗位介紹
特邀調解員:指經岑鞏縣人民法院選任,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依法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解決糾紛的符合條件的人員。工作職責是在人民法院的指導下調解民商事糾紛,從事相關司法輔助工作。
三、選聘條件及要求
(一)特邀調解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的公民,年齡在20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具有司法工作經歷的,可適當放寬;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具備初中及以上學歷;
5.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眾工作,有一定的調解能力;
6.能夠熟練使用電腦、智能手機,有充足的時間保障參加調解工作,服從工作安排。
(二)符合以上條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先招募:
1.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或法律工作經歷的;
2.各黨政機關退休干部;
3.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律師、法律工作者、公證員、志愿者的;
4.黨政機關、村(居)委會、學校、工會、婦聯、共青團、法學會、商會、調解組織等推薦的干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特邀調解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限制高消費的;
5.其他不宜擔任特邀調解員的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個人自薦的填寫《岑鞏縣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報名表》(見附件1)、單位推薦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寫《岑鞏縣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推薦表》(見附件2)加蓋公章,并準備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書、個人簡歷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可發送至以下郵箱:1607896672@qq.com,也可將紙質材料直接交到岑鞏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聯系電話:0855-3452334,聯系人:楊勇。
(二)報名時間
2023 年9月5日至 9月20日。
(三)公示及聘用
政治部、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共同對參與報名的特邀調解員進行考察、審核,并報黨組會討論后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在岑鞏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聘用,由岑鞏縣人民法院發放聘書,聘用期為五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以連任。特邀調解員與岑鞏縣人民法院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務合同關系。
五、補貼獎勵
特邀調解員不設保底工資,實行個案補貼,每成功調解一件案件補貼180元,調解成功當場兌現的,每件額外獎勵50元;月調解成功率超過60%的,每件額外獎勵20元;月調解成功數超過25件的,超過部分每件額外獎勵30元;系列案不足10件的,按1件折算,超過10件的,每10件折算為1件。按相關規定,具備在職公職人員身份的特邀調解員不發放個案補貼。
六、紀律監督
中共岑鞏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岑鞏縣監察委員會)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對選聘工作全程進行監督。
七、解釋權
本公告由岑鞏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
2023年9月5日
(信息來源:https://www.0855hr.com/article/6755.html)